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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来,榕城区通过开展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使市区的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明显的改善。但在整治过程中,有些违停车主对城管部门采用的“电子告知单”执法模式不予配合处理,涉嫌占用公用设备。对此,有关部门表示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车主的相关责任。
在近期开展的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市政道路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车辆,采取新型“电子告知单”形式对车主进行告知。
“电子告知单”是一种可以强力吸附在车门上,并且不影响驾驶的电子锁车设备。城管执法人员将违停车辆的车牌、位置、违停时间、照片等证据上传至后台管理系统后,通过后台一键锁定。“电子告知单”启动后,会实时监控违停车辆的运行轨迹,违停驾驶员可扫描设备上的二维码,按照提示前往城管部门接受相应处理后,方可取下“电子告知单”。
榕城区执法局市容管理股副股长 黄卓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有《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人行道上是禁止停放机动车。车主违规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被(执法人员)贴上电子告知单之后,应该根据提示主动联系解决,而不是心存侥幸之心,私扣电子告知单。这样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跟《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还涉嫌占用公用设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也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违停车主的相关责任。
榕城区城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要合理利用公共资源,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电子告知单是行政执法设备,不得无故破坏,对违反规定的,将牵头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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